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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之一——非法行医案件警示
时间:2017-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滨区检察院近日办理了,犯罪嫌疑人尤某2013年初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三门峡市湖滨区会兴街上开一无名诊所从事诊疗活动。湖滨区卫生执法监督所于2013年7月10日和2014年7月29日两次对尤某在三门峡市湖滨区会兴街开办的诊所依法查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但直至2015年9月20日,湖滨区卫生执法监督所在会兴街检查时发现尤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诊所依旧开展诊疗活动。2016年3月21日尤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再次被查处。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三门峡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尤某批准逮捕。在办理案件中,我们发现在如此恶劣的就医环境下,仍有很多人在此“黑”诊所就医,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就医者的权益无法保障,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那如何治理非法行医现象呢,首先应从源头上治理,相关部门应进行摸排,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其次应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行医现象利用各种方式宣传,使群众从思想上认识到非法行医带来了害处,全民打击非法行医。

 光荣榜
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荣获二等奖
第一检察部知识产权团队被三门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彰为2023年度三门峡市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23年优秀办案团队(第一检察部杨燕办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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