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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之二——电信诈骗案件警示
时间:2017-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滨区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驾驶租赁的豫CB528Y轿车,携带由他人提供的发送诈骗信息伪基站设备,在三门峡市区事先踩好点后,将车辆分别停放在三门峡市黄河公园、三门峡市六峰路肯德基门口,两次打开伪基站设备,冒充95533客服电话,发送可为信用卡提额的短信六万余条,并留下4000829890的电话,被害人王某、龚某接到该短信后,随向该电话打电话核实情况,后接到一短信验证码,客服人员向其索要短信验证码,后王某银行卡被诈骗10400元,龚某被诈骗5000元。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吴某。电信诈骗属于诈骗手段的一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形式是多种多样,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1、注意避免个人资料外泄,对不熟悉的金融业务应道柜台办理。2、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短信,当接到陌生电话或短信时,不要轻易汇款。3、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或不良信息后,要主动向公安部门举报。

 光荣榜
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荣获二等奖
第一检察部知识产权团队被三门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彰为2023年度三门峡市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23年优秀办案团队(第一检察部杨燕办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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