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按照最高检《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近日,湖滨区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工作部署会精神,组织开展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观摩活动,前往湖滨区法院观摩庭审,切实将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作为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锻造新时代国家公诉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此次评议选取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评议组全体成员和刑事检察部门全体检察官参加了庭审观摩活动。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出庭预案完整规范,庭审过程重点明确,条理清晰,确保简程序不减权利。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骆某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公诉人发表综合公诉意见,重点对该案量刑起点、基准刑的确定,基准刑调节和宣告刑建议等进行了说明。检察官还对被告人骆某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被告人骆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庭审后,评议小组围绕庭前准备、形象仪表、出庭规范、举证质证、庭审应变、庭审效果等方面开展评议。同时,评议组成员也化身“质检员”和传帮带的“教练员”,就文书规范撰写、举证方式优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庭审中,公诉人沉着冷静、反应迅速,认真履行了出庭指控犯罪的职责使命。”评议组成员说。

出庭公诉能力是检验刑事检察人员办案质量和综合质效的“试金石”。下一步,湖滨区检察院将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把出庭评议工作作为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刑检干警出庭规范化水平,以高素质专业化的刑检队伍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