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海滨,男,汉族,1992年6月生,中共党员,2019年6月担任湖滨区人民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在第二检察部工作。于2019年9月和2020年3月两次被科室评选为部门“检察之星”。
2019年,在面对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数量琐碎、相关行政单位暂未确定、案件期限较短等多种棘手的不利因素下,贺海滨同志勇于承担责任,多次到“四乱”现场进行走访查探,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实地调查取证,积极向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汇报案件进展情况。于9月和10月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8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农业局采纳提出的检察建议,对黄河湿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构筑物和鱼塘予以拆除,通过公益诉讼力量有效保护的了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在2020年一季度中,面对全国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紧张局面,贺海滨同志不仅负责小区执勤卡点工作,还利用零碎时间到单位查看卷宗,发现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情形,提出审查意见,经案件讨论,最终向法院发出2份检察建议,建议规范司法审查,落实法律相关规定,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落实相关工作。
贺海滨同志在我院工作期间,做好本职工作之际还出色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并积极参加“支部联支部,携手奔小康”、清洁家园等活动,在工作中以高标准、高素质、高质量做好本职工作,以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开展工作,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忘我精神努力践行着崇高的职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