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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干警】湖滨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督察办 梁虎刚
时间:2020-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梁虎刚同志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调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先后从事反贪、反渎、预防、检务督查等工作,三十年如一日,始终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用朴实的行动诠释和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以高尚的品行、扎实的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职务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

  他是手持正义的执法先锋。在自侦办案第一线工作23年,办理案件数近百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没有发生一起错案、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先后办理三门峡新华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程某贪污、受贿案件、义马市政法委副书记王某某受贿30万元案、渑池县医保中心职工赵某某等3人挪用450万元公款案等20余件大要案,办案思路清晰,突审技巧丰富,使得每一个案件都能顺利侦破,所办理的案件均被法院判处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他是较真碰硬的执纪模范。作为检务督察工作的负责人,梁虎刚同志坚持律人先律己,模范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全体干警做出表率。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在严格执纪的同时注重事前教育,注重日常提醒,用严管体现厚爱。该同志坚持利用周五政治学习、每月中心组学习时间和重大节假日前夕,对全体干警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检的良好氛围在新一届党组确定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梁虎刚同志坚持一天两查岗,发现的问题敢于通报批评、指正,干警迟到早退以及上班脱岗现象明显好转,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在各项集体活动中,对于干警出现的一些不规范言行,他及时提醒,保障活动秩序;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发现部分干警的办公用房超标,他敢于触及矛盾,大胆的向院党组反映,积极促进整改,杜绝办公用房超标的现象。 

  他是服从分配的“救火队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梁虎刚同志服从组织分配,哪里急难险重就往哪里扑,任劳任怨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担任高庙乡侯村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指导员帮助群众建立问题台帐382户,密切检群关系;开展一村一检”活动,派驻羊虎山村开展社会调查专项活动,每月在条件艰苦的乡村驻村工作两天,帮助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较好的解决了大唐风电项目引发的郭某某等5人集体进京上访问题;负责协税工作,在清理土地增值税过程中自己发挥多年办案经验,协助区土地局入库税金1500万元。 

  细流汇为江河,平凡成就伟大。梁虎刚同志现已年过半百,他仍旧默默地做着一件件具体的小事,完成着一件件繁琐的任务,用不停歇的步伐和不懈怠的行动,为湖滨检察高质量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光荣榜
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荣获二等奖
第一检察部知识产权团队被三门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彰为2023年度三门峡市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23年优秀办案团队(第一检察部杨燕办案团队)
2024年巾帼文明岗
文明接待室
先进基层党组织
省特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
青年文明号
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14年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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