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湖滨区检察院把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效果,确保国家惠农利农政策得到落实。今年,该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件17人,其中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
一、案件办理情况
面对今年全省反贪工作不断滑坡的趋势,全局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责任意识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认真把好案件质量关和安全关,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充分依靠上级院和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围绕反贪工作重点和难点,加大查处力度,努力查处了一批大要案。截止11月25日,我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件17人,立案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89%。其中涉嫌贪污犯罪8人,挪用公款犯罪3人,受贿犯罪5人,行贿犯罪1人。涉案人员中,科级干部4件4人,人均办案率在全市排名领先,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70余万元。
二、积极查办“村官腐败”案件,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2016年我院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重点查办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的案件,贪污、挪用、私分涉农资金的大案要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项目审批权、资金分配管理权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的案件和严重侵害农民群众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案件。
三、采取三项措施开展涉农检察专项活动
一是明确重点,广辟案件线索。针对国家惠农资金多,项目密度大的特点,将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综合项目建设、征地补偿、退耕还林等涉农惠农领域作为办案重点,着重了解涉农资金审核、拨付、使用情况,深入挖掘涉农资金是否有被截留、挤占、挪用的线索。在继续推行12309举报电话、民生服务热线、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的同时,结合“群众满意基层行”、“进村入户法律宣传服务”等活动,深入农村基层宣传涉农职务犯罪特点、危害及查办的典型案件,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拓宽案源。对举报线索认真梳理分析,对涉农职务犯罪举报线索,不论案值大小,优先初查办理。
二是内外协调,形成办案合力。在内部,整合反贪、预防、法警、技术等科室干警,形成多个办案组,对涉案人员及主要证人同步展开审讯和外围调查,加快办案进度。对重大案件,公诉、侦监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高办案效率。利用流动检察室贴近基层、深入一线的优势,制定派驻检察室协助自侦部门办理案件的管理、考核办法,规定检察室对收集和发现的辖区内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利用其对辖区情况较为熟悉、对涉案单位和人员较为了解的便利,积极协助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在外部,加强与县法院的协作配合,保证案件快速、准确、及时判决。
三是以案带案,扩大办案规模。在调查取证、讯问的过程中,不放过任何疑点,力求举一反三,在办案中发现和捕捉新的案件线索,做到以案带案,以人带案,将个案办成串案、窝案。如今年办理的湖滨区磁钟村原第一书记张某某、党支部书记黄某某、村委主任贾某某等三人涉嫌受贿案,就是利用职务之便以争取新农村建设东方红社区项目上级扶持资金、帮助征地、协调各方面关系为由,分别收受东方红社区建设承包人贾某巨额贿赂,目前该三起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
四是强化预防,深化办案效果。通过区委党校平台,分期、分批地对村干部进行法制教育。从预防、自侦、公诉、侦监等部门抽调了4名青年干警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各乡镇、村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努力提高村干部知法、守法意识。5个检察室结合本院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以乡镇(街道)党委、基层组织、农村工作主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为依托,通过开展预防咨询、预防调查、专项预防和提供法律服务等多种方式,帮助发案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建立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