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贪污贿赂工作:
1、立案数为零。
2、大案数为零。
3、要案数为零。
3、侦结、起诉数为零。
4、不起诉人数为零。
5、生效有罪判决率上升。1-3月,生效有罪判决3件5人。
二、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1、立案、侦结、起诉数为零。
2、生效判决数上升。1-3月,生效判决3件3人。
三、侦查监督工作
1、审查逮捕受理数、批捕数上升。1-3月,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58件73人,依法批捕53件69人。
2、不捕数持平、不捕率下降。1-3月,不批捕数为4人。
3、捕后不起诉人数为零。
4、纠正漏捕数、纠正漏捕后实刑判决为零。
5、监督立案数、监督撤案数为零。
四、审查起诉业务工作
1、受理人数、起诉人数上升。1-3月,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29件192人,依法提起公诉96件119人。
2、不诉数上升。1-3月,共不起诉1人。
3、纠正漏诉数、纠正漏诉后实刑判决同比持平。1-3月,共纠正漏诉2人,纠正漏诉后法院作出实刑判决2人。
4、刑事抗诉案件数上升。1-3月,提出抗诉1件,法院审结1件,采纳率100%。
五、控申检察业务工作
1、受理举报线索数、举报中心初核数、移送立案数为零。
2、控告申诉案件受理数、审查数为零。
3、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数为零。
4、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办理数为零。
5、刑事赔偿案件数上升。刑事赔偿立案1件,审结1件,给予赔偿1件,赔偿金额5.63万元。
六、民行检察业务情况
一、受理数为零。
二、提请抗诉数、抗诉案件改变率为零。
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为零。
七、监所检察业务工作
1、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数上升。1-3月,提出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33件,已纠正33件。
2、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数下降。1-3月,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纠正数为零。
3、查办职务犯罪为零。
4、被监管人员又犯罪案件为零。
5、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同比上升。1-3月,在羁押必要性审查过程中,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人,被采纳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