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贪污贿赂工作:
1、立案数上升。1-4月,共立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
2、要案数为零。
3、侦结数为零。
4、起诉数上升。1-4月,起诉1件1人。
5、不起诉人数为零。
6、生效有罪判决数上升、实刑判决数为零。1-4月,生效有罪判决5件5人。
二、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1、立案、侦结、起诉数为零。
2、生效有罪判决数同比上升。1-4月,生效有罪判决3件3人,实行判决为零。
三、侦查监督工作
1、审查逮捕受理数上升。1-4月,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75件96人。
2、批捕人数上升。1-4月,共批准逮捕74件92人。
3、不捕数、不捕率均下降。1-4月,不批捕5人。
4、捕后不起诉人数为零。
5、纠正漏捕数为零、纠正漏捕后有罪判决下降。1-4月,纠正漏捕为零。
6、监督立案数、监督撤案数均为零。
四、审查起诉业务工作
1、受理人数上升。1-4月,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75件245人。
2、起诉人数上升。1-4月,依法提起公诉128件162人。
3、不诉数上升。1-4月,共不起诉1人。
4、纠正漏诉数、纠正漏诉后实刑判决率略有下降。1-4月,共纠正漏诉3人。纠正漏诉后实刑判决4人。
5、刑事抗诉案件数同比上升。1-4月,提出抗诉1件,法院审结1件,依法改判1件,刑事抗诉采纳率100%。
五、控申检察业务工作
1、受理举报线索数、举报中心初核数、移送立案数为零。
2、刑事申诉案件受理数、立案复查数为零。
3、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办理数为零。
4、刑事赔偿案件数同比持平。刑事赔偿立案1件,审结1件,给予赔偿1件,赔偿金额5.7万元。
六、民行检察业务情况
一、受理数为零。
二、提请抗诉数、抗诉案件改变率为零。
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为零。
七、监所检察业务工作
1、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情况。1-4月,提出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42件,已纠正42件。
2、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情况。1-4月,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纠正数为零。
3、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同比上升。1-4月,在羁押必要性审查过程中,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人,被采纳3人。
4、其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1-4月,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当数为0;监督财产刑执行不当33件;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