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监督工作
1、审查逮捕受理数、批捕数上升。1-3月,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64件143人,依法批捕59件120人。
2、不捕数、不捕率上升。1-3月,不批捕14人。
3、捕后不起诉人数为零。
4、纠正漏捕数上升、纠正漏捕后实刑判决为零。1-3月,纠正漏捕为3人。
5、监督立案数、监督撤案数为零。
二、公诉工作
1、受理人数上升、起诉人数下降。1-3月,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08件226人,依法提起公诉62件69人。
2、不诉数上升。1-3月,共不起诉3件5人。
3、纠正漏诉数、纠正漏诉后实刑判决同比下降。1-3月,共纠正漏诉1人,纠正漏诉后法院作出实刑判决4人。
4、刑事抗诉案件数上升。1-3月,提出抗诉2件。
三、控告申诉工作
1、依法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数为零。
2、刑事申诉案件受理数、立案复查数为零。
3、刑事被害人救助数、救助金额为零。
4、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数为零。
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1、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受理数为零。
2、提请抗诉数为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采纳数为零。
3、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监督情况。截止3月,办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案件3件。
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况。1-3月,提出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22件,已纠正22件。
2、监督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情况。1-3月,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纠正数为零。
3、监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情况。1-3月,对不当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已纠正7件。
4、书面提出纠正意见被有关机关采纳情况。纠正财产执行不当28件,纠正社区矫正不当7人。
5、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1-3月,在羁押必要性审查过程中,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3人,被采纳11人。
6、服刑人员在犯罪案件办理情况。1-3月,起诉1人。
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涉及未成年审查逮捕工作。1-3月,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依法批准逮捕1件1人。
2、涉及未成年审查起诉工作。1-3月,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3件6人,提起公诉2件3人。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审查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21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5件2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10人,提起公诉1件5人。
八、公益诉讼工作
第一季度,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立案2件。经诉前程序办理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