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着力推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去年全省186个基层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考核中该院排名第53位,受到河南省检察院通报表彰。
严格执行要案初查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向同级人大常委会请示制度,有效排除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干扰,提高惩防能力。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全院一盘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组织指挥,全力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完善侦、捕、诉、技、警“五位”一体化协作办案机制,提高案件质量。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反贪办案一线,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发挥反腐败的震慑作用。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健全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认真落实审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立检务督察机制,推进执法档案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安全保密工作,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提高防范效能。注重内部挖潜,加强内部监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业务素质,建设一支过硬队伍,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
(郭儒远 安晓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