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湖滨区法院院长党立新主持召开湖滨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专题讨论故意伤害、金融诈骗等四起案件,湖滨区检察院代检察长蒋小平、副检察长陈卫平应邀列席,对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这是《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去年10月修订后湖滨区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列席湖滨区法院审委会。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进行了汇报,分别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案件定性、量刑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作出了解释与说明。代检察长蒋小平、副检察长陈卫平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后,根据该案案情,发表了中肯的建议供审委会参考。各审委会委员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结合检察监督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
蒋小平认为,此次审委会讨论和表决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法官严审细查、依法办案,展现了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的良好司法作风。希望检法两家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对有关案件坚决依法准确适用法律,积极主动推动建立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共同维护湖滨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党立新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落实宪法和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步骤,也是加强“两院”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重要实践,对审判工作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对于进一步推进审判运行机制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法检两家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和认同感,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维护和保障辖区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