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8月11日
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四风”和执法司法作风,严明党纪检纪,以过硬纪律作风建设带动全面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满意的良好形象,按照省、市院部署,结合区纪委开展“两带两树”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三治三促”的活动,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有效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党纪检纪条规的严格落实,努力实现检察队伍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形象明显提升。
二、活动内容
(一)扎实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灵活运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省院实施意见及市院实施办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特别是纠正“四风”和执法司法作风有关要求;《党纪检纪条规汇编》有关内容;高检院、省院有关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通报和《身边的警钟》、《警示与镜戒》等警示案例汇编;《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规制度汇编》等,确保学习内容内化于心。
(二)开展“庸懒散奢”问题专项整顿。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察纪律、上级要求和岗位职责,以整风精神认真回顾、查找、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学风不浓、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强等“庸”的问题;着力解决办事敷衍、拈轻怕重、效率低下,工作不认真、不深入、脱离实际等“懒”的问题;着力解决遇事不讲原则、急功近利、目无纪律,违法违规办案、为检不廉等“散”的问题;着力解决讲究排场、办事铺张、奢侈浪费,贪图个人享受、向往奢靡生活等“奢”的问题,切实提高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水平。
(三)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衙门习气等典型问题;开展“控告难、申诉难、监督难”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不作为、不尽责、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权钱交易、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开展专项督察。适时组织专项督察,突出查纠检察人员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情况,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问题,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行为等问题,加大惩诫问责力度;对执行不严格、选择性执行特别是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从重查处一起,指名道姓通报一起。
(五)组织心得体会展评。认真组织干警结合岗位职责、工作实践,思考和撰写心得体会,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报送一篇,于8月31日前报监察科。
(六)开展交心谈心。教育整顿活动期间,领导干部要逐级开展广泛的交心谈心,了解干警所思所想,发现和帮助解决思想上存在的困难、困惑和误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干警遵规守纪、改进作风的自觉性。
(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登门走访、回访案件当事人、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及群众代表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提升专项教育整顿效果。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自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日—8月20日)。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对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提高对教育整顿活动的认识。要妥善解决工学矛盾,采取有效举措认真抓好专题学习,组织好专题讨论,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
(二)查摆问题阶段(8月21日—9月10日)。要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情况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采取自己找、下级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找本部门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深刻分析原因。要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注重讲问题、讲主观、讲责任、讲根源;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查摆、勇于自查,力争全面深入。9月10日前,将查摆情况书面总结报监察科。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1日-9月30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存在的差距,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措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干警公布,主动接受监督。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出重拳、下猛药,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求实效。要结合整改情况,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10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报监察科。
四、具体要求
开展好“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是严明党纪检纪、坚决纠正“四风”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央巡视组、高检院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是抓好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吴伟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科,辛小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明确态度、严格标准、严明纪律,扎实推进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开展。
(二)坚持统筹兼顾。要把“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巡视组、高检院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文明服务、文明执法”系列主题活动,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以活动的开展推进全面工作,以整体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微信、微博、互联网站等新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省院决策部署、活动开展情况;要注意通过活动挖掘先进事迹、树立身边典型,积极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激励干警见贤思齐、努力工作,树立和巩固风清气正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院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活动作为今年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促落实;对好的做法要巩固成果,推进力度不大,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督促“补课”、“返工”。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杜绝发生工作棚架、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等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