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11月3日
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化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升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推进全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牢固树立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理念,全面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院、市院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部署要求,通过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考核督察推进等环节,逐步建立起以完善的防控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廉政风险源排查为基础,以强化对权力的实时监控为核心的具有三门峡检察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使广大干警由被动监督向社会监督和自我防控并重转变,不断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二、实施对象
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
三、步骤安排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拓创新的原则,总体分两个阶段进行。2014年重点抓好廉政风险排查和制定防控措施工作,初步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2015年,通过总结和深化,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2014年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
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切实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组织实施打好基础。
1.制定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有关要求,经院领导签发后印发执行。
2.宣传发动。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中央、高检院及省、市院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动员会、培训会等形式以及局域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等,教育引导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增强其参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风险排查和建立防控措施阶段
以部门为单位组织查找廉政风险、核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通过制定风险防控建设规划,实施防控措施项目化管理等,逐步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覆盖全机关、各部门、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初查风险、制定措施
(1)查找廉政风险点。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检纪,全面梳理部门主要职能和干警岗位职责。以此为基础,按照个人、部门和单位三个层面,逐一组织开展风险点排查工作。要灵活运用自查、互查、领导提点、集体评议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四个方面,深入排查各种可能诱使腐败行为发生的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切实做到风险排查全、实、细、准。
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和遵守《廉政准则》等情况,通过个人找、相互查、群众帮、领导提、集体评等多种方式,查准找全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针对人、财、物管理和案件办理等重要环节,组织各部门对照职能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出检察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2)划分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评估,根据其形成原因、发生机率和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分成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其中,一级风险点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点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点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
针对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针对科室风险,由各部门围绕人、财、物、案管理和案件管理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
(3)制定防控措施。针对查找的风险点、核定的风险等级,从教育、制度、监督、预警多个层面,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如针对干警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机制;针对办案或人财物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和人财物管理制度机制;针对领导干部、执法办案和“三重一大”事项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干部考察、述职述廉、信访处理、舆情监测等情况,加强对可能诱发腐败行为发生的外部环境的掌握分析,探索构建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等。制定防控措施要坚持结合实际、因人制宜、因岗而宜,做到易于操作、切实管用。
(4)组织填报风险排查防控表。具体填写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1、2)。其中,个人风险排查表均应由干警本人填写,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部门风险排查表由部门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填写,报分管院领导审核。
2.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网上公开征集等形式,内外结合、上下同步,向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的内容有两部分,一是广泛征集对网上公示的个人、部门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二是征集各个层面了解掌握的可能影响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和信息,以及加强队伍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目的是通过有效借鉴内外部力量,帮助自身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定实定准有效防控风险的方法和措施。
3.审核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机制建设规划
(1)审核确定廉政风险点。由各部门结合公开征集的意见建议,以及纪检组、监察科对各部门前期工作情况的分析研究意见,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廉政风险再排查和防控措施再修订,11月底前将修订后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按初查风险、制定措施环节的程序和要求报纪检组、监察科备案。
(2)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划。审核确定风险点后,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计划》,明确拟建立的防控措施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功能作用、建设周期以及责任人等,纪检组、监察科要在此基础上,结合近年来纪律作风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实际,从个人、部门、单位三个层面,教育、制度、监督、预防多个角度,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划。防控机制建设规划经征求各部门意见、集体审核,报院党组研究同意后执行。为增强防控机制建设科学性、规范性,对防控机制建设采取项目化管理方式,通过在规划中明确拟建机制的项目、任务、主要内容、完成时限及责任部门,加强日常检查、考核和通报等,督促各部门高效有序落实防控机制建设各项任务。
4.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库
由纪检组、监察科负责,对报送的个人、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统一进行汇总归档,建立廉政风险档案库。加强对廉政风险档案的分析、研判和运用,及时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相关信息,适时更新充实廉政风险档案信息,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廉政风险信息的动态变化和规律,为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提供有效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中央、高检院和省院、市院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于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增强广大干警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院党组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分析查找廉政风险,带头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执法办案部门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部门,以及人财物管理部门作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点,通过以重点带全面、抓关键促整体,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发挥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防火墙”作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抓好风险点排查和制定防控措施两个关键环节。排查风险点,要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坚持个人、部门、单位三级联动,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多方位、多角度逐一排查;制定防控措施,要深入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评估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必须看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创新型工作,没有多少先例可循,为此,要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策群力、攻坚克难,努力构建具有三门峡检察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抓基础与抓创新相结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组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引导各部门正确处理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抓检察业务工作、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互为促进,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保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