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进一步深化“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湖滨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深化“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3月9日
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进一步深化“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和市院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经院党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当前实际,决定在全院开展以整顿纪律作风为主要内容的进一步深化“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一、主要任务
活动以解决检察人员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解决作风不良和纪律涣散问题,针对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发生原因及队伍管理中的漏洞,以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守制度为主要内容,整顿作风,严肃纪律,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守职业操守,强化纪律意识。使全体干警作风上得到改进,行为上更加规范,进一步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二、方法步骤
根据院党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这次活动为期一个月(2015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按学习提高认识、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提高认识。各部门自行组织学习《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警示与警戒——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等相关内容。全体人员要通过学习讨论深刻理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清当前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开展专项纪律整顿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查摆问题。此次活动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点整顿三项内容:一是工作纪律,表现较突出的是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二是懒政不为问题,主要表现为工作时间纪律涣散,一些人员存在网上购物、观看影视剧、打游戏、办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三是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力,请假无领导审批假条。
(三)整改落实。各部门、个人要在找准问题、深刻剖析的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形成内容翔实、措施具体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备案。
三、具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签到制度。签到结束后,由带班领导带领值班中层到餐厅督察有无人员上班时间就餐,如发现以迟到处理。签到制度执行情况由活动办负责督察,对发现未能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进行通报并上报院党组。
(二)工作时间督察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中层负责每天对到岗情况进行抽查,杜绝签到后就外出办私事的现象。每周由活动办对全院干警到岗情况进行督察。
(三)督察情况通报制度。每天工作纪律情况由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汇总报至活动办,活动办负责每天将值班及督察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
(四)严格处罚措施。专项纪律整顿活动结束后,活动办将活动情况通报全院。对于违纪现象,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拿出处分决定上报党组;对于违反人事劳动纪律的,由政工部门拿出处理意见上报党组。严格按照规定与文明奖挂钩,政工部门依据考勤情况将扣罚结果交计财科,计财科在发放文明奖时予以扣除。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纪律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院里成立专项纪律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吴伟担任,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东海兼任,常宁、李雪颖、辛小毅兼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