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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院办公室。

 

 

     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201569     

 

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根据高检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院《关于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市院《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以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加强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健全检务公开机制,强化检务公开保障,提升检务公开效果,着力推动检务公开工作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检务公开的内容

1、检察案件信息

(1)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案件程序性信息和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公开具有指导性、警示性、教育性的典型案例。逐步开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范围之外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以及其他案件信息发布。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当事人申请不公开且理由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向社会公开。

责任部门:案管办、政治处

配合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刑事执行检察局、民行科、控申科

(2)主动公开职务犯罪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处理结果。

责任部门:反贪局、反渎局、刑事执行检察局、公诉科

配合部门: 案管办

(3)主动公开对久押不决、超期羁押问题和违法或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纠正情况。

责任部门:刑事执行检察局

(4)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涉案财物处置信息公开机制。

责任部门:案管办、计财科

2、检察政务信息

(1)主动公开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职责、机构设置、工作流程等与检察职能相关的内容,检察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检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创新举措、重大专项活动等内容和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情况。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处

(2)主动公开检察改革进展情况,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政治处、案管办、研究室

(3)主动公开违反规定程序过问案件的情况。

责任部门:监察科

(4)主动公开检察统计数据及综合分析。

责任部门:案管办

(5)主动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计财科

3、检察队伍信息

(1)主动公开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任免情况,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法律职务任免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检察人员统一招录和重要表彰奖励情况。

责任部门:政治处

(2)检察机关有关队伍管理的纪律规定,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处理情况和结果。

责任部门:监察科

三、检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

1、完善公开审查宣告制度

(1)对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

责任部门:公诉科、控申科

(2)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审查逮捕案件,提起抗诉的案件以及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探索实行公开审查、公开宣告。

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控申科、刑事执行检察局

(3)研究制定公开审查宣告的指导意见,规范公开审查宣告的场所、程序。

责任部门:案管办

2、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

根据案件性质、案情复杂程度以及社会公众实际需求,突出释法说理的重点,针对案件争议焦点,理清事实认定、阐明适法依据、讲透法理情理,增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理解和认同。对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出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等开展书面说理。进一步规范检察法律文书口头说理,提高用群众语言释疑解惑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刑事执行检察局、民行科、控申科

3、拓宽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方式

(1)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处、监察科

(2)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活动。

责任部门:“五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

(3)完善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制度。

责任部门:政治处

4、加强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

(1)改造升级检察门户网站,积极开通并打造集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博客、微信、微视、新闻客户端、手机短信彩信等于一体的互联互动平台,增强信息发布、案件信息查询、在线交流、咨询服务、法律解读等功能,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

责任部门:政治处

(2)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探索建立对已公开、已提供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机制。

责任部门:案管办、政治处

5、加强检务公开场所建设

推进检察服务大厅建设,整合控告申诉举报接收、来访接待、远程视频接访、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接待律师、律师阅卷、法律咨询、检务宣传、12309举报电话等工作,配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查询电脑等硬件设施,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阳光检务网络平台,网上实现检察服务大厅各项服务功能。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研究制定检察服务大厅建设方案和管理规则。

责任部门:案管办、控申科、预防科

6、加强检察机关外部监督制度建设

(1)健全联系机制,推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依法向社会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和结果。探索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重点监督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参加检察机关公开审查案件、旁听和评议检察官出庭等制度。

责任部门:办公室

(2)健全协商、咨询机制,建立动态化的专家库,健全重大决策咨询、重大问题联合调研等制度,组织特约检察员和邀请知名学者、行业专家参与案件评查、研讨社会关注重点案件。

责任部门:办公室、案管办、研究室

四、强化检务公开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公开信息审核把关机制

(1)按照谁办理谁审查、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查、技术处理和质量把关工作。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应对进展或结果信息发布,按照《检察机关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应对办法》办理。

责任部门:政治处、案管办、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刑事执行检察局、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

(2)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检查和管理,根据检务信息类别、定密标准建立分级审查程序,明确审查责任。

责任部门:办公室、案管办、政治处

2、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

(1)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预警机制,对可能因公开而引起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

责任部门:政治处、案管办

(2)要密切关注案件信息公开后的舆情态势,全面收集、研判检务信息公开引发的社会舆情,认真做好处理应对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部门:政治处

3、建立健全民意收集转化机制

探索建立检务公开需求收集和分析机制。广泛开展民意收集活动,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评价,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民意转化应用,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处、案管办

4、建立健全检务公开救济机制

妥善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维护其他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人民群众、当事人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案件信息查询人认为检察机关应公开而不公开,或不应公开而公开有关检务信息的,可提出申请或复议,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统一受理后,根据职责分工及时转交相关责任部门调查、处理和答复。

责任部门:控申科

5、建立检务公开考评机制

科学制定检务公开考评指标体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检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把检务公开工作纳入整体检察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处

6.建立健全检务公开督察机制和过问案件登记、说情干扰警示、监督情况通报等制度

把检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检务督察的重点内容,定期督察和通报,确保检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部门:监察科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要把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全院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其他院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要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加大人力、物力、技术和经费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健全公开工作的组织和物质保障机制。

2、强化协作配合

要树立检务公开全院“一盘棋”意识,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职责,案管办要担负起案件信息公开的主管职责,并定期统计、通报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治处要担负起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舆情处理等职责,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相关规定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3、强化责任落实

要细化和分解落实检务公开的职责,建立健全检务公开的问责表彰机制。对于在诉讼过程中违反公开义务或者在其他工作中违反检务公开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要注意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个人和单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光荣榜
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荣获二等奖
第一检察部知识产权团队被三门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彰为2023年度三门峡市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23年优秀办案团队(第一检察部杨燕办案团队)
2024年巾帼文明岗
文明接待室
先进基层党组织
省特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
青年文明号
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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