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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
时间:2016-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

 

一、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工作要求:一是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重要地位,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二是坚持平等保护,公平公正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三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标准,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四是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规范司法行为,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发布涉企案件新闻信息,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生产发展。

责任部门:研究室牵头,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执检局、民行科、控申科、预防局配合

责任人:吉先洁、柴海滨、王琰、刘军峰、蔡志伟、薛晓健、陈静、张巧霞、王龙飞

二、强化法律监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工作要求:一是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坚持以恶意侵权、反复侵权、多次侵权、严重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为重点,加大司法办案力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对行政机关不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三是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背后的职务犯罪。四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挥审判监督作用,着力保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创新收益。五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人才库。

责任部门:侦监科牵头,政治处、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民行科配合

责任人:柴海滨、李雪颖、王琰、刘军峰、蔡志伟、陈静

三、继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

工作要求: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自觉将普法活动作为司法办案的自然延伸和有机组成部分。二是坚持往年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五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巡回宣讲、个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活动,丰富送法内容,增强送法效果。三是开展常态化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促进广大国家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廉政勤政。

责任部门:公诉科牵头,各业务部门共同落实;送法进机关由预防局牵头,反贪局、反渎局配合

责任人:王琰、王龙飞、刘军峰、柴海滨、蔡志伟、陈静、薛晓健、张巧霞

四、妥善办理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

工作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注重挽回损失相结合,既依法打击犯罪,又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防范风险。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准确划分责任,办准办好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责任部门:侦监科牵头,公诉科配合

责任人:柴海滨、王琰

五、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做好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工作,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二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扶贫项目落地。三是注重精准预防,在相关国家机关和农村广泛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深化预防效果。

责任部门:预防科牵头,反贪局、反渎局配合

责任人:王龙飞、刘军峰、蔡志伟

六、加强环保、食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

工作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二是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三是继续在全市开展查办环保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严肃查处环保领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

责任部门:侦监科牵头,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民行科配合

责任人:柴海滨、王琰、刘军峰、蔡志伟、陈静

七、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

工作要求:一是及时将社区矫正信息录入社区矫正检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管理。二是依法查处社区矫正执行人员职务犯罪,督促依法履行职责。三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巡视检察,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履职情况监督,严密防范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

责任部门:执检局

责任人:薛晓健

八、积极稳妥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工作

工作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二是积极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三是加强调研,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工作。

责任部门:控申科

责任人:张巧霞

九、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建设和应用,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工作要求:一是大力加强检察机关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二是组织“讲检察故事、展文明形象”集中采访等宣传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认识和了解。三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为群众查询信息、参与诉讼、维护权益、加强监督等提供便利。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政治处、控申科、案管办、技术科、网管办配合

责任人:常宁、李雪颖、张巧霞、赵丹、白巧荣、远川

十、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

工作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制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项规定》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条意见》。二是组织开展“打击校园暴力”专项活动,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三是加强与公安、审判、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提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水平。四是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五是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责任部门:公诉科

责任人:王琰

 光荣榜
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荣获二等奖
第一检察部知识产权团队被三门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彰为2023年度三门峡市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2023年优秀办案团队(第一检察部杨燕办案团队)
2024年巾帼文明岗
文明接待室
先进基层党组织
省特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
青年文明号
2016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14年省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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